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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承担《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碱性橙染料》国家标准的制修订
时间:2007-11-16 浏览:2447 字体:
      2007年11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国标委计[2007]85号文《关于下达200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安排省质检院承担《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 碱性橙染料》国家标准的制订,编号为20071452-T-469,要求2008年完成。
      近年来,省质检院围绕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积极参加标准化工作,努力争取国标委在院内设立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承担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逐步成为湖北企业技术主张的代言人。此次国家标准的制订,是我省质检机构首次承担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榭创了省质检院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