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收费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通知》(发改电〔2019〕55号)等文件要求,我院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规范,现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情况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27-59370512。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收费公示表
2.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1
收费公示表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1 |
自愿委托检验检测费 |
含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等。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确定) |
1.《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 2.《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 号) 3.《关于对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事宜补充说明的函》(质检财函〔2017〕142 号) |
2 |
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等 |
含信息咨询、技术开发和技术成果转让等。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确定) |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
3 |
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确定) |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
附件2
收费目录清单
说明:1.上述目录中自愿委托检验检测定价方式为“市场调节价”;目录外的委托检验检测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有减免政策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上述项目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于定制性、个性化服务的价格,参考上述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目录按照检验检测市场情况定期调整,具体收费以业务受理时间公示的收费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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