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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3 浏览:6362 字体: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次能力验证目的是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验证和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局”)委托,“食醋中总酸、山梨酸含量的测定”等4项能力验证项目由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质检院”)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汇总等相关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全省所有获得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 能力验证项目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共4项,获得相应检验检测项目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报名

各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及时与省质检院取得联系,完成能力验证报名工作。

报名截止时间:2021520

报名方式:登录湖北省检验检测行政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检测机构)http://223.75.53.51:81/sjjgLoginController.do?toLogin网站,在登录框中输入账号、密码,拖动验证框进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各参与能力验证机构的登录账号密码请与本单位联系人联系索要。

联系人:向亚玲

  话:13667216742/027-59370521

四、样品寄送及结果测试

1、样品寄送

2021年615日起,技术小组将为每个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随机选取编码标识,向每个参加实验室采用邮寄的方式发放样品,并附能力验证项目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包括样品的描述、测试的具体要求、测试数据的报告格式、报送测试结果的期限、结果收集人的联络方式等。

2、结果测试

各实验室按随样品寄送的作业指导书所规定时间报送结果。

3、中期报告及补测

2021年714日前,省质检院向各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发送中期报告,对于结果有问题或不满意的实验室,发送补测样品,各实验室按随样品寄送的文件规定时间报送补测结果。

4、统计结果、总结报送

2021年830日前,省质检院将所有能力验证项目的结果、总结等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检处。

5、省市场监管局将在能力验证活动结束后,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通报、公布。同时,对于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机构,省市场监管局将颁发能力验证结果满意证书。

五、联系方式

各单位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

单位: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东湖路99号湖北省质检院葛店基地

邮编:436070

联系人:向亚玲(13667216742

电话:027-59370521

六、更为详尽的内容可在湖北省质检院网站上查询

http://www.hbzj.org.cn)。

 

附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能力验证项目.docx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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